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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杭州市各区看守所地址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8/13 7:57:23 浏览:79

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羁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 48 小时。

律师应当遵守看守所安全管理规定,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将手机提供其使用的行为,应当依据《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杭州市各区看守所地址及注意事项如下:

1、杭州市看守所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运溪路(仁和段)36号(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附近)

电话:0571-87285200

存钱:亲付通

存物:暂不允许


2、上城区看守所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九堡镇三村三区66号(黄家村公交站附近)

电话:0571-85042163

存钱:邮政汇款,上城区九堡镇三村三区66号上城区看守所+姓名身份证号

存物:快递,上城区看守所+姓名


3、西湖区看守所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行桥43号(西湖区紫萱路和正身弄交叉路口,西投绿城浙谷深蓝中心附近)

电话:0571-88948210

存钱:亲付通;邮政汇款,杭州邮政3001信箱+姓名身份证号

存物:快递,西湖区看守所+姓名


4、拱墅区看守所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镇沈家桥半山路342-68号(沈家桥公交站、沈家桥经合社文化礼堂附近)

电话:0571-88173611

在钱:亲付通

存物:快递,拱墅区看守所+姓名


5、萧山区看守所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红垦农场红十五线(萧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附近)

电话:0571-83518220

存钱:亲付通

存物:快递,杭州市萧山区红灿路168号萧山区看守所+姓名


6、临平区看守所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丁山路1号(临平区交通警察大队附近)

电话:0571-86137304

存钱:亲付通

存物:快递,临平区看守所+姓名


7、临安区看守所

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卦畈路(临安区看守所公交站附近)

电话:0571-63961239

存钱:亲付通

存物:暂不允许


8、富阳区看守所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秋丰村石塔上孙家垄760号(富阳中队西附近)

电话:0571-63330163

存钱:亲付通

存物:快递,富阳区看守所+姓名


9、桐庐县看守所

地址:杭州市桐庐县桐君街道梓芳坞村99号(君山村村委会附近)

电话:0571-64633730

存钱:亲付通

存物:快递,桐庐县看守所+姓名


10、建德市看守所

地址: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桥南盘坞(建德市新安江中学附近)

电话:0571-64755043

存钱:亲付通

存物:快递,建德市看守所+姓名


11、淳安县看守所

地址: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附近)

电话:0571-64819894

存钱:亲付通

存物:看守所接待处,不支持快递


12、余杭区看守所

余杭区目前没有区级看守所,犯罪嫌疑人一般羁押在临平区看守所。


13、滨江区看守所

滨江区目前没有区级看守所,犯罪嫌疑人一般羁押在拱墅区看守所。


14、钱塘区看守所

钱塘区目前没有区级看守所,犯罪嫌疑人一般羁押在杭州市看守所。



根据2019年《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的通知》的内容,就进一步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的相关要求如下:

一、依法安排及时会见,保障律师正常执业。辩护律师到看守所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在核验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能当时安排的应当时安排,不能当时安排的应向辩护律师说明情况,并保证辩护律师在48小时内会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安排会见不得附加其他条件或者变相要求辩护律师提交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文件、材料,不得以未收到办案部门通知为由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解除委托关系的,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向其确认解除委托关系的,看守所应当安排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书面拒绝会见的,看守所应当将有关书面材料转交辩护律师。


二、加强制度硬件建设,满足律师会见需求。要加强制度建设,看守所应设立律师会见预约平台,在确保在押人员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通过网络、微信、电话等方式为律师预约会见,但不得以未预约为由拒绝安排律师会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视频会见。要加强会见场所建设,新建看守所律师会见室数量要按照设计押量每百人4间的标准建设,老旧看守所要因地制宜、挖掘潜力,通过改建、扩建等办法,进一步增加律师会见室数量。在律师会见室不足的情况下,经书面征得律师同意,可以使用讯问室安排律师会见,但应当关闭录音、监听设备。律师会见量较大的看守所可设置快速会见室,对于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会 见申请,看守所应安排快速会见。要加强服务保障,有条件的看守所可设立律师等候休息区,并配备一些必要的服务设施及办公设备,最大限度为律师会见提供便利。律师可以携带个人电脑会见,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会见安全。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无法满足律师会见需求的,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安排律师会见。


三、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确保羁押秩序和安全。公安部、司法部建立全国律师信息共享机制,共享全国律师的执业资格、执业状态等相关信息,并进一步规范辩护委托书、会见介绍信和刑事法律援助辩护(代理)函等文书的格式。律师应当遵守看守所安全管理规定,严禁携带违禁物品进入会见区,严禁带经办案单位核实或许可的律师助理、翻译以外的其他人员参加会见,严禁将通讯工具提供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传递违禁物品、文件。发现律师在会见中有违规行为的,看守所应立即制止,并及时通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律师认为自己的会见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向看守所及所属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或者检察机关投诉,公安机关应当公开受理律师投诉的机构名称和具体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协同相关部门依法整治看守所周边违法设点执业的律师事务所,严肃查处违规执业、以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和扰乱正常会见秩序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