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见申请书
[20 ]第 号
申 请 人: ,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系 涉嫌 罪一案 的辩护人。
申请事项: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 。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 因涉嫌 罪,于 年 月 日被 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于 年 月 日被 决定批准逮捕),现羁押于 看守所。申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夫/妻) 的委托(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犯罪嫌疑人 的辩护人。为维护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现拟会见犯罪嫌疑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特向贵局( 院)提出申请,请予以许可。
此致
申请人:
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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