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 罪一案
不提请逮捕辩护意见
:
上海正策(杭州)师事务所依法接受 的家属 的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指派 律师为其涉嫌 罪一案提供辩护。经会见及了解其他事实,现结合法律规定提供如下辩护意见供参考:
辩护人认为:本案不构成犯罪/没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嫌疑人所为(证据不足不符合批捕条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无逮捕必要)。
事实理由:
一、事实部分。
二、本案没有犯罪事实/不构成犯罪/没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嫌疑人所为。
三、没有逮捕必要,不逮捕符合法律规定。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法定情形。
(一) 法律规定
1、
2、
(二) 本案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法定情形
1、
2、
四、论述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五、不影响案件继续侦查
六、当前刑事政策
七、本人身体情况/家庭情况
据此,辩护人认为,对犯罪嫌疑人 涉嫌 一案,应依法予以撤销案件/不向检察院报请逮捕/对犯罪嫌疑人 予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以上辩护意见,诚望予以采纳!
此致
辩护人:
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附: 律师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