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 罪一案
认罪认罚谈话笔录
时间: 地点:
律师: ,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
谈话目的:询问公安机关有告知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及法律后果;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及后果;询问是否认罪,并要求适用这一制度。
律师:我们是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接受 的委托/指派,为 提供辩护。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问题跟您做个沟通。
当事人:
律师:公安机关跟您告知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吗?
当事人:
律师:您能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容吗?
当事人:
律师:我再向您介绍一下:
当事人:我理解了。
律师:您知道嫌疑的罪名及适用的法律条款吗?我给您解释一下。
当事人:
律师:在侦查阶段适用认罪认罚的体现为可能变更强制措施,办案人员不能承诺实体从宽的内容。可能变更强制措施,但也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能保证一定可以变更。您理解意思吧?
当事人:
律师:现在您认罪和要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吗,我可以给办案机关转达您的要求。
当事人:
律师:您还有需要咨询的问题吗?
当事人:
律师:请您仔细阅读本《谈话笔录》,有不同意见或不理解之处请您提出,最后请您在确认无误后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