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 罪一案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
:
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 的家属 的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指派 律师担任其涉嫌罪一案辩护人。
经会见及了解其他事实,现结合法律规定提供如下辩护意见参考:
辩护人认为:本案不构成犯罪/没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嫌疑人所为;应当退回补充侦查;不起诉。(或者已有/请调查核实 量刑情节。)
事实理由:
一、事实部分。
二、本案没有犯罪事实/不构成犯罪/没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嫌疑人所为。
三、已有/请调查核实 量刑情节。
四、其他危害性、当前刑事政策、个人及家庭情况。
五、嫌疑人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量刑区间。
据此,辩护人认为:对犯罪嫌疑人 涉嫌 一案,应依法不起诉/从轻处罚,量刑区间。
以上辩护意见,诚望予以采纳!
此致
检察院
辩护人:
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
年月 日
附: 律师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