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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第28条理解

发布时间:2023/5/12 15:48:46 浏览:78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承包人和发包人在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过程中,如果没有发生合同修改或者变更等情况导致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包干总价格结算工程款。

既然承包人与发包人双方通过合同约定了工程价款的确定形式为固定价格,表明双方对建设施工的风险是有预知的,同时考虑到合同履行中的引起价格变动的诸种因素,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款,体现了公平原则,有利于防止出现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如果一方当事人提出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申请,按照工程造价进行结算的,不管是基于什么样的理由.都不应予以支持。如果发生双方当事人均同意鉴定的情形,考虑到当事人约定的固定价结算工程款,属于合同的权利义务条款,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没有证据和事实推翻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即使双方当事人同意通过鉴定的方式确定工程款也不应予以支持。

对于因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款数额发生增减变化的,在可以区分合同约定部分和设计变更部分的工程时,也不应导致对整个工程造价进行鉴定,而只是根据公平原则对增减部分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和结算标准计算工程款。本条规定强调的是从正面突出合同约定按固定价格结算工程款的,当事人一方主张对工程价款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考虑到当事人要求鉴定是提出不按合同约定的固定价结算工程款的最基本、最具有代表性的方式,在本解释中明确不支持当事人提出通过鉴定方式确定结算工程款的意思,当然包括不支持当事人一方采取其他方式结算工程款的要求。一方当事人提出对建设工程价款进行鉴定、评估、审计、审价的,都属于要求不按固定价结算工程款的行为,当事人为此提出相应的申请的,人民法院一律都不予支持。


一、一方当事人提出对建设工程价款进行鉴定、评估、审计、审价的,应当如何处理

承包人或者发包人认为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格结算不公平,提出通过其他方式确定工程价款的,有多种途径。有的申请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有的要求由评估部门进行评估,有的申请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有的地方还有审价方式等。上述情况,都是不同的价格确定部门采用不同的方法,确定同一事项,即工程价款。因此,不管是什么称谓,只要是当事人不同意按照合同约定的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的,都属于本条规定排除的情形。当然,对于因发包人方面提出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款数额发生增减变化的,需要对该增加的超出原合同约定的部分工程款进行确定,也是必要的,这与整个合同约定的按固定价结算工程款的原则并不矛盾。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是认可对整个工程造价进行鉴定、评估、审计,而只是对增减部分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和结算标准计算工程款。


二、审判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出现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按照固定价格结算工程价款,但工程尚未完工双方发生纠纷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对于已经完成的工程部分的价款应当如何计算。

在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的情形下,表明双方对建设施工的风险有预知,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一方当事人请求不采用固定价、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管是基于什么理由,都不应予以支持,本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对已经完全履行完毕情形下的工程价款结算,上述规定的适用不存在争议。但在约定采用固定价结算而工程又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对于已完工部分价款如何结算,则存在争议。固定价款确定的依据是工程全部完工,对于未完工程,则无法直接适用固定价款。如在约定每平方米包干的情形下,对于已完工程部分,虽然面积可以确定,但因约定的平方米包干价格针对的是全部完工的完整工程,是根据预估的工程整体造价而得出的均价,在未完工情形下,因各个部分的成本不同,如地下基础工程的成本一般要高于地上部分,主体工程的建设成本一般要高于装修工程等,无法采取直接测量面积再乘以单价的方式确定工程款,此时,对工程价款的确定只有通过鉴定进行。但是在实务中,存在两种不同的鉴定及计算方式:一是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定额取费核定工程价款;二是通过鉴定确定已完工程的工程量占全部工程量的比例,再乘以合同约定的固定总价款得出已完工程的工程价款。这两种确定工程价款的方式所产生的结果是不同的。

上述两种方式哪种方式更为合理,我们认为,需要结合当事人的诉求及具体案情确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则应允许进行造价鉴定;如果有一方当事人坚持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工程价款,则应尽量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在固定总价款可以计算得出的情形下,可通过鉴定确定已完工程与全部工程的比例,再乘以固定总价款即可得出已完工程价款。这样的做法,一方面实践中比较具有可操作性,另一方面以同一标准确定已完工程占全部工程的比例,也比较科学。这种计算方式既能反映当事人通过合同表达出的真实意思,也能反映施工的客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