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有关竣工结算申请单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等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
招标文件是建设单位向投标单位发出的供其参加投标所需要的一切情况,是工程建设的大纲,也是工程建设的依据。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三部分:(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
从《招标投标法》的管辖范围来讲,该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该条规定并未区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和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
一般而言,这里的“当事人”是指同一建设工程的发包人与承包人。但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属于本条所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
考虑到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这一标准已经于2019年8月20日被取消,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 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自支付借款本金之日,即自借款行为发生之日,借款人就应当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支付利息不以借款人逾期还款的违约行为为前提条件。利息在借款合同中具有随附性,利息为本金的
承包人和发包人在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过程中,如果没有发生合同修改或者变更等情况导致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包干总价格结算工程款。 既然承包人与发包人双方通过合同约定了工程价款
具体到本条规范对象,当事人在诉讼前已经达成了工程价款结算协议,应视为双方已认可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及结算金额,之后当事人一方又申请工程造价鉴定试图否定之前的协议,显然是一种不
当事人在诉讼前共同委托有关机构、人员对建设工程造价出具咨询意见,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不认可该咨询意见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双方当事人明确表示受该咨询意见约束的除外。
鉴定程序可以分为因当事人申请而启动和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两种方式。对于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待证事实涉及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则该当事人负有申请的义务。如果该当事人未提